2010年5月25日

揍仔實例二則

(一)

本人最討厭小孩子在公眾場合嚎哭、發脾氣,故此我絕對不讓自己小朋友有此種行為。

小女兩歲左右,我帶同她和哥哥學完‘功夫’回家途中,不記得是何原因小女因被我責罵後哭過不停:邊行邊喊。我已經由好言相勸收聲至停下來發出警告,如她繼續喊,我將會留下她在街上。小女當然是繼續邊行邊喊,剛巧行人路邊‘鐵絲網’有雜草叢生,我二話不說將她按在‘鐵絲網’旁,用雜草纏住她的小手,告訴她要答應我不再喊才帶她回家。當時我相信她和哥哥必然驚訝,但我堅決表示下,她哭著答應。我便放開她並牽著小兄妹繼續上路。過不了3分鐘,小女可能越想越傷心,又繼續喊起來,我再次提醒她不要哭,但小朋友當然不會立刻做到。又剛巧遇到路邊有‘鐵馬’欄路,我再將她放於兩張‘鐵馬’之間,吿訢她繼續喊的話,我真得會把她留在這裏,說完拖著哥哥走!她立刻停止哭聲,我鄭重告訴她和哥哥,我不容許小朋友在公眾場所發脾氣,故他們必須記住,然後我們便一同回家。


(二)

‘賴床’是其中一項不容許的習慣

當子女在小學時,每朝6時15分起床,7時10分便出門上學去!

我每天都負責叫醒他們起床返學,但他們知道我只會提醒三次,如不自懂自覺起床便後果自負!例如上課遲到會被罰,不能早到學校與同學仔玩…等等。

假如他們今早‘賴床’15分鐘,我會告訴他們今晚將早睡15分鐘。原因是睡眠不足才會導致‘賴床’,故解決方法就是早點睡覺,因此所有的生活作息:包括晚飯、閱讀、練琴、看卡通片和做功課都需要配合時間,讓他們知道這15分鐘不會白白得來的。我的做法是:準時是最重要的!這次出門時間有所延誤,下次必定要提前時間作準備!

我想講的是:你要堅定地告訴子女你的要求,堅決執行你訂下規則,還要從少開始才能達到.

古語有云:學好要3年、學壞只要3分鐘。愛子女是我們的天性,但過分愛護便變成縱容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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